青岛鑫若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位于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院上村,成立于2008年08月18日,法定代表人:张美英。许可经营项目:汽油、柴油。
该站土地使用权为莱西市院上镇院上村民委员会所有,土地所有者为院上村委。1993年11月4日,莱西市院上镇院上村民委员会将土地租赁给周振远(与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为夫妻关系),并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租赁期限50年,自2000年至2050年止。2025年1月26日,青岛鑫若加油站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院上新村村民委员会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约定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26 日至 2045年1月25 日。
2008年7月24日,青岛鑫若加油站取得莱西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编号:西公消检查[2008]第4号)。2023年1月6日,青岛鑫若加油站延期换证后重新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青危化经[2022]020425号,有效期:2022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
设备设施:加油区设置固定式双枪加油机8台,其中汽油加油机4台,柴油加油机4台;油罐区设50m³SF双层汽油罐2个,50m³SF双层柴油罐2个,折合后总容积为150m³(柴油折半计入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该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人员文化技术结构:全站职工共计5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主要负责人周杰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李艳已参加青岛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从业人员按加油站培训计划进行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