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顺霞加油站(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加油站)成立于2002年04月04日,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胶州市胶东镇小麻湾西村。法定代表人为周淑霞。土地产权系租赁。
该站土地使用权系张义顺所有,2010年01月01日,张义顺与青岛顺霞加油站(普通合伙)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2010年01月01日至2030年01月01日。
青岛顺霞加油站(普通合伙)于2002年06月20取得了胶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胶公消审第02112号);于2002年06月20取得了胶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胶公消验第02112号)。
该站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青危化经【2022】020435号,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限:2022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6日。
设备设施:加油站加油区设置固定式加油机4台(其中四枪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四枪柴油加油机1台),埋地油罐区设有埋地卧式油罐4个,其中20m³汽油罐1个,30m³汽油罐1个,30m³柴油罐2个,折合后总容积(柴油折半计入总容积)为8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的规定,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
人员文化技术结构:全站职工共计4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主要负责人王成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贾伟业均已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从业人员按加油站培训计划进行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