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2日,青岛宏利源商贸有限公司与胶州市胶西镇人民政府(现为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签订投资合同书,取得位于胶西二期工业园内,东至路、北至香港路、西至朱诸路、南至苗圃的占地面积约14800㎡(合22.2亩)土地,投资兴建工业项目,青岛宏利源商贸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5日取得了胶州市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3年8月,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工程公司设计研究所出具了青岛宏利源商贸有限公司加油站施工图设计文件,2004年4月2日,青岛宏利源商贸有限公司建设的加油站工程取得胶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青公消验第04032号)。
由于历史原因,项目建设期是根据当地政府为招商开发建设,部分手续需要后续办理,手续办理过程中根据2012年1月1日起颁行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加油、加气站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因此需要对加油站用地控规进行调整,由于控规调整时间较长,建设单位将土地性质变更后再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2019年,青岛全和加油站有限公司与青岛宏利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及土地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青岛宏利源商贸有限公司将位于青岛胶州市香港路以南省道S217以东青岛宏利源商贸有限公司加油站建筑物、设备设施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青岛全和加油站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65亩(3768.55㎡),东至现有界区围墙,南至现有界区围墙,西至朱诸路用地范围,北至香港路用地范围,其中加油站规划用地面积为1551㎡,其余土地及现有界区围墙在加油站用地红线之外,用于加油站日常经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