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为青岛科发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青岛科发加油站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小后旺村,加油站土地产权原为营房镇水利管理站所有,后划归胶州市营海街道办事处水利工程公司所有,2010年3月15日,秦清平与胶州市营海街道办事处水利工程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租赁原水利站、农技站及农机供油站共同使用的院落(地处小后旺村东、小后旺市场以南、长江路以西、大桥以北)院内外土地约11.06亩,用于企业生产、商业、经营油气加油站等,租赁期限50年,租赁期限从2010年3月1日至2060年3月1日。
2010年,秦清平将租赁的11.06亩土地中的原农机供油站1516㎡土地用于建设加油站,2013年12月03日,秦清平与徐叔发合资成立青岛科发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由徐叔发担任,加油站办理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从事柴油零售业务,2014年10月因土地纠纷等原因,无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青岛科发加油站有限公司停业。
2022年3月5日,青岛昆仑华信能源有限公司收购青岛科发加油站有限公司的经营权、地上建构物及设备设施所有权,并以青岛科发加油站有限公司名义继续运营该加油站,2022年3月28日,秦清平与青岛科发加油站有限公司签订加油站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从2022年3月30日至2042年3月30日。
2024年4月9日,青岛科发加油站有限公司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张鹏飞。
青岛科发加油站有限公司规划占地面积2314.9㎡,其中加油站规划用地面积1516㎡,规划站外洗车设施用地798.9㎡(改造原有民房及新建洗车房,洗车设施用地在加油站用地范围之外,洗车设施用地内的民房及洗车房按照站外建构筑物核实间距),加油站用地范围内现有建构筑物有钢结构罩棚(占地面积229.64㎡,建筑面积114.82㎡)、站房1(建筑面积113.60㎡,单层结构)、站房2(建筑面积129.88㎡,单层结构)、埋地油罐区(占地面积80.24㎡),设备设施包括:4台单枪加油机,2座30m³埋地汽油罐,2座30m³埋地柴油罐及相应工艺管线,拟将加油站内原有罩棚、站房1、站房2及埋地油罐区、加油机、油罐及配套设施全部拆除,新建站房、罩棚、埋地承重罐区等建构筑物和加油机、箱变等设备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