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广钢气体(青岛)有限公司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项目简介

广钢气体(青岛)有限公司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建设地点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山王河路1088号,F3阶段主要建设两套SuperN15k-Pro制氮装置,同步建设液氧、液氮、液氩、液体二氧化碳、压缩空气等储罐以及氦气和氢气管束车停车位,并配套建设空压机房、总控楼、动力中心、公用工程站、固废库、消防泵房。项目为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二期供应其生产所需要的电子级超纯大宗气体,包括氢气、氦气、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压缩空气等七种电子级超纯气体。F3阶段计划投资44540万元。

评价结论

广钢气体(青岛)有限公司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所在地的安全条件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的设计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拟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安全措施可行,配套和辅助工程符合安全要求并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在项目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中涉及的安全措施及本《评价报告》中提及的各项安全要求和补充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认真落实后,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安全上的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本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设立安全条件。

项目负责人

袭文学

项目组成员

沈扬、曲泽京、安呈海、练剑、邓军

报告编制人

袭文学、沈扬

报告审核人

陈露

技术负责人

孙正学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明海

现场勘查时间和人员

2023.6.17袭文学、沈扬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1.12

现场勘查照片

现场勘验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637号10号楼10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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