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青岛杭氧电子气体有限公司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一期(扩改建) 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项目简介

青岛杭氧电子气体有限公司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一期(扩改建)项目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中德生态园山宋路西侧、园区四号路南侧,为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供应其生产所需要的大宗气体,包括氧气(PO2)、二氧化碳(PCO2),最大供气量氧气168Nm3/h,二氧化碳60Nm3/h。项目总投资6100.01万元。占地面积5.8亩。布置氮压机隔音罩(建筑面积37m2)、室外装置区。PO2供应系统设置1个50m3+1个10m3液氧储罐、1套液氧提纯装置、2台液氧气化器、2组减压阀组、2台纯化器、2台PO2终端过滤器,配套输送管道。PCO2供应系统设置1个50m3低温二氧化碳储罐,气化器,电加热器,减压阀组,2台纯化器,2台终端过滤器,配套输送管道。供气方式:采用架空管道输送至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纯化间,纯化器、终端过滤器设置在纯化间内,经纯化过滤后至过滤器阀门为止。

评价结论

青岛杭氧电子气体有限公司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一期(扩改建)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的设计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拟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安全措施可行,配套和辅助工程符合安全要求并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在项目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中涉及的安全措施及本《评价报告》中提及的各项安全要求和补充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认真落实后,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安全上的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本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设立安全条件。

项目负责人

袭文学

项目组成员

沈扬、练剑、安呈海、曲泽京、邓军

报告编制人

袭文学、沈扬

报告审核人

陈露

技术负责人

孙正学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明海

现场勘查时间和人员

2023.5.19袭文学、沈扬

报告提交时间

2023.6.30

现场勘查照片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637号10号楼10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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