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青岛浩普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项目

项目类别

现状

项目简介

成立于1999年8月12日,原址位于城阳区双元路207号,2012年5月迁新河,位于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萃水路6号,建成于2014年。厂区占地面积62400m2,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3207.6万元,法定代表人邢雅成。公司经营范围为:过氧乙酸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化工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经营);洗瓶剂、碱性清洗剂、酸性清洗剂、聚酯、季铵盐消毒剂、酪素商标胶、培南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提供相关配套设备及技术服务。公司主要生产过氧乙酸,年生产能力1000吨

评价结论

青岛浩普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风险程度可接受。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肖庆

技术负责人

孙正学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亮

评价报告编制人

肖庆、李玉芹

报告审核人

于雯宇

现场勘查时间和人员

肖庆、李玉芹

项目组成员

吕克政、曲泽京、王静剑、苗露、崔鑫玉、安呈海、丁梅、李玉芹

报告提交时间

2020.7.2

现场勘查照片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637号10号楼10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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