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金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青岛金岭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项目简介

金家岭社区原有加油站一座,位于崂山区云岭路西侧、梅岭路南侧,为支持青岛大剧院建设,加油站搬迁到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116号,新建加油站房(建筑面积399㎡)、罩棚(投影面积700㎡,建筑面积350㎡),新购加油机4台(四枪双油品加油机4台),新建埋地承重罐区(30m³汽油罐2个、20m³汽油罐1个、20m³柴油罐1个),配套敷设油品管道。

评价结论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金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青岛金岭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的设计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要求,拟采用的设备、设施、工艺符合国家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地的配套和辅助工程符合安全要求并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在项目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中涉及的安全措施及本《评价报告》中提及的各项安全要求和补充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认真落实后,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安全上的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本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设立安全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袭文学

技术负责人

孙正学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亮

评价报告编制人

袭文学

报告审核人

邹方永

现场勘查时间和人员

2020.12.20  袭文学、练剑

项目组成员

练剑、安呈海、曲泽京、苗露

报告提交时间

2020.12.23

现场勘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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