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青岛杭氧电子气体有限公司芯恩(青岛)集成电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子气体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项目简介

青岛杭氧电子气体有限公司芯恩(青岛)集成电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子气体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中德生态园青兰高速以北、山宋路西侧、园区四号路南侧的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厂区内东南角,总投资20307.67万元。项目为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供应其生产所需要的大宗气体,包括氮气(GN2及PN2)、氢气(PH2)、氧气(PO2)、氩气(PAr)、氦气(PHe)、压缩空气(CDA)、仪表空气(IA)及高压压缩空气(HPCDA)。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50m³液氧储罐1台、50m³液氩储罐1台、100m³液氮储罐2台及配套增压器、气化器。氦气管束车1台,集装格6个。氢气管束车2台,集装格10个。二期主要建设KDN-20000制氮装置1套,1000m³常压液氮储罐1台及配套液氮泵、汽化器。

评价结论

青岛杭氧电子气体有限公司芯恩(青岛)集成电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子气体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的设计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拟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安全措施可行,配套和辅助工程符合安全要求并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在项目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中涉及的安全措施及本《评价报告》中提及的各项安全要求和补充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认真落实后,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安全上的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本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设立安全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袭文学

技术负责人

孙正学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艳辉

评价报告编制人

袭文学、曲泽京

报告审核人

沈扬

现场勘查时间和人员

2021.10.16  袭文学、练剑、安呈海、曲泽京、邓军等

项目组成员

练剑、安呈海、曲泽京、邓军、赵宏图、崔鑫玉、肖庆、苗露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8

现场勘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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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637号10号楼10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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