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青岛西南渠气体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青岛西南渠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1979年09月20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栾福俊,经营场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贵定路8号。现有员工10人,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管理员1人,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氮[压缩的]、氮[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氧[压缩的]、氧[液化的]。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乙炔[溶于介质的]。

评价结论

青岛西南渠气体有限公司建立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保证安全生产起到了一定作用,通过对现场调查、资料分析及评价后,评价组认为:该单位充装经营氮、氧、氩、二氧化碳(以上限于气体充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该企业已对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隐患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后风险程度处于可接受的水平。其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生产监督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改)的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静剑

技术负责人

孙正学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亮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秀颀

报告审核人

李娜

现场勘查时间和人员

陈秀颀、油惠仙2020.3.12

项目组成员

苗露、陈秀颀、油惠仙、隋涛

报告提交时间

2020.7

现场勘查照片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637号10号楼101户

鲁ICP备20009558号-1

鲁公网安备37021302000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