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仓储分公司

项目类别

现状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仓储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地址为青岛市黄岛区油港路15号,是中石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燃料油中转库。该库区分为两期建设投用,一期储存能力为150000m3(3座50000m3浮顶油罐),于2001年11月26日投用;二期储存能力为200000m3(1座100000m3、2座50000m3浮顶油罐),于2005年1月29日投用。目前公司G202储罐因故停用(报告附停用说明),因此该油库实际总容量为300000m3,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的规定,该油库属于一级石油库。为适应市场油品需求,2009年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仓储分公司将原储存油品由燃料油改为储存重质原油,2015年对装车设施进行改造并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现公司根据市场需要,拟进一步补充经营油品种类,利用现有储存、装卸设施增加稀释沥青的有储存经营。

评价结论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仓储分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按有关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较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安全监控仪表。油库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本报告给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评价组认为:
1、现有储存、装车设施能够满足稀释沥青有储存经营的需要。
2、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79号修订)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条件。
3、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仓储分公司经营重质原油、稀释沥青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秀颀

技术负责人

孙正学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亮

评价报告编制人

苗露、陈秀颀

报告审核人

王晓惠

现场勘查时间和人员

苗露、陈秀颀2020.5.15

项目组成员

陈秀颀、李娜、王静剑、胡旭凤、苗露、安呈海、崔鑫玉、曲泽京

报告提交时间

2020.6.24

现场勘查照片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637号10号楼10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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