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青岛宏兴荣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路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危化品经营换证

项目简介

青岛交运集团公司第七分公司加油站位于青岛市莱西市青岛路53号,原为邹庆云长期租赁经营,2012年4月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政府进行搬迁工作(搬迁期限3个月)。为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政府规划加油站搬迁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深圳路与文化路交汇处。该站属于莱西市重点旧城改造搬迁项目,后期因莱西市旧城改造陷入停滞,该地块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停滞未办理相关营业手续,未投入使用。
2019年莱西市旧城改造加快进程,为配合市政工程,邹庆云以青岛宏兴荣加油站有限公司名义竞拍该地块,完成文化路与深圳路交汇处地块土地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鲁(2020)莱西市不动产权第0000772号),权利人系青岛宏兴荣加油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3530.00㎡。青岛宏兴荣加油站有限公司拟在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深圳路与文化路交汇处新建加油站。
青岛宏兴荣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路加油站成立于2020年3月17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深圳路东文化路南5米。注册资金:叁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邹庆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RJRGU13。

评价结论

青岛宏兴荣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路加油站新建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的设计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要求,拟采用的设备、设施、工艺符合国家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地的配套和辅助工程符合安全要求并能满足该项目需要,在项目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中涉及的安全措施及本《评价报告》中提及的各项安全要求和补充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认真落实后,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安全上的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该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设立安全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滕军

技术负责人

孙正学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亮

评价报告编制人

高星

报告审核人

袭文学

现场勘查时间和人员

2020.03.22  滕军、韩亚宁

项目组成员

安呈海、苗露、王德祯、曲泽京、韩亚宁

报告提交时间

2020.07.02

现场勘查照片

GEDC0157
GEDC0156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637号10号楼10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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